个人信息管理方针
NEWEN AI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是根据个人信息保护法,保护用户的个人信息及权益,为了与个人信息有关的用户困难顺利的处理,拥有以下方针。如果公司改定个人信息处理方针的话通过网站的公告事项(或者个别通知)将通知。本方针从2017年1月1号开始执行。
- 1. 个人信息的处理目的
- 公司为了以下的目的,处理个人信息。处理的个人信息没有被使用为以下的目的以外,如果修改利用目的的话,将事先征得同意。
- 解决方案&服务咨询的回复
- 应聘人员管理
- 2. 个人信息文件现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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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个人信息文件名称 : 解决方案&服务咨询者名单
- 个人信息项目 : 姓名、邮箱、手机号码、公司电话号码、职责、职位、部门名称、公司名称、网页URL,咨询内容
- 收集方法 : 网页、邮箱
- 个人信息文件名称 : 应聘者名单
- 个人信息项目 : 姓名、邮箱、手机号码、应聘部门
- 收集方法 : 主页、邮箱
- 个人信息文件名称 : 报告书下载名单
- 个人信息项目 : 姓名、邮箱、手机号码、公司电话号码、职责、部门、公司名称
- 收集方法 : 网页(咨询,下载报告书
- 个人信息文件名称 : 营销使用同意者名单
- 个人信息项目 : 姓名、邮箱、手机号码、公司电话号码、 职责,部门,公司名称
- 收集方法 : 网页、邮箱
- 个人信息文件名称 : 解决方案&服务咨询者名单
- 3. 个人信息处理及拥有时间
- 公司收集从随着法令的个人信息拥有∙利用时间或者信息主体的个人信息时,拥有得到同意的个人信息,利用时间里处理、拥有个人信息。各个的个人信息处理及拥有时间如下。
- 个人信息文件名称 : 解决方案&服务咨询的人名单
- 拥有根据 : 对解决方案&服务咨询的回复
- 拥有时间 : 拥有1年后毁约
- 另外理由 : 随着延长拥有时间的需求,得到咨询的人/应聘人员的同意时或者在帖子里包含的信息根据其他法令的规定时
- 个人信息文件名称 : 应聘人员名单
- 拥有根据 : 应聘人员名单
- 拥有时间 : 拥有1年后毁约
- 另外理由 : 随着延长拥有时间的需求,得到咨询的人/应聘人员的同意时或者在帖子里包含的信息根据其他法令的规定时
- 个人信息文件名称 : 报告书下载名单
- 拥有根据 : 管理下载报告书的名单
- 拥有时间 : 拥有1年后毁约
- 另外理由 : 无例外
- 个人信息文件名称 : 销售应用同意者名单
- 拥有根据 : 管理销售应用同意者
- 拥有时间 : 拥有1年后毁约
- 另外理由 : 无例外
- 个人信息文件名称 : 解决方案&服务咨询的人名单
- 4. 个人信息给提供给第三方的事项
- 公司把个人信息不提供给第三方。
- 5. 个人信息处理委托
- 公司把个人信息处理不委托。
- 6. 信息主体的权利,义务及行使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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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信息主体是对公司,什么时间都能行使下面的各个项目的个人信息保护权利
- 打开个人信息的要求
- 有错误等的话要求修改
- 删除要求
- 停止处理要求
- 随着第1项的权利行使是关于公司随着个人信息保护法执行规则的附件第8号,通过书面、电子邮件、FAX进行,公司对这件事毫不迟延的措施。
- 如果信息主体需要对个人信息的错误的修改或者删除的话,公司到修改或者删除为止,当年把个人信息不利用或者不提供。
- 随着第1项的权利行使是通过信息主体的法定代理人或者被委托的带了人等能进行。这样情况下一定要提交随着个人信息保护法形式规则附文第11号的委托书。
- 信息主体是对公司,什么时间都能行使下面的各个项目的个人信息保护权利
- 7. 编制处理的个人信息的项目
- 公司处理如下的个人信息项目。
- 个人信息文件名称 : 解决方案&服务咨询的人名单
- 必须项目 : 电子邮件,名字
- 选择项目 : 手机号码,公司号码,职位,部门,公司名称
- 个人信息文件名称 : 应聘人员名单
- 必须项目 : 电子邮件,手机号码,住宅地址,性别,出生日期,名字,学历
- 选择项目 : 职位,部门,公司名称
- 个人信息文件名称 : 报告书下载名单
- 必须项目 : 电子邮件,手机号码,住宅地址,性别,出生日期,名字,学历,职位,部门,公司名称
- 个人信息文件名称 : 销售应用同意者名单
- 必须项目 : 电子邮件,手机号码,住宅地址,性别,出生日期,名字,学历,职位,部门,公司名称
- 个人信息文件名称 : 解决方案&服务咨询的人名单
- 8. 个人信息毁约
- 公司按原则达成个人信息处理目的时,毫不耽搁地毁约相关的个人信息。毁约的步骤、期限、方法是如下。
- 毁约步骤
- 用户写的信息是达成目的后,转移到另外的DB(如纸转移到另外的文件),随着内部方针及其他相关法令,储存一段时间或者及时毁约。这时候,如果转移到DB的个人信息不是根据法律的话不应用于另外的目的。
- 如果毁约期限用户的个人信息经过个人信息的拥有时间时,从拥有时间的结束日开始5日内不需要个人信息的处理目的达成、相关服务毁约、事业结束等的话,从认证不需要个人信息处理日开始5日内将毁约个人信息。
- 毁约方法
- 电子文件类型的信息使用不能反馈记录的技术方法。
- 输出的个人信息是用文件粉碎机将粉碎或者通过销毁将毁约。
- 毁约步骤
- 9. 个人信息的稳定性确保措施
- 公司随着个人信息保护法第29条,采取对稳定性确保需要的技术/管理及物理措施。
- 定期监察实施
- 为了确保跟相关个人信息处理的稳定性,定期(季度1次)实施监察。
- 个人信息处理职员的最小化及教育
- 指定分人信息处理的职员,实施限定于搭档人管理个人信息最小化的对策。
- 内部管理计划的建立及实行
- 为了安全处理个人信息,建立、实行内部管理计划。
- 应对黑客等的技术对策
- 为了防止黑客、电脑病毒等的个人信息泄露及损害,安装安全性程序,定期更新∙检查,在从外部控制接近的区域上安装系统,技术/物理地监视及切断。
- 个人信息的加密
- 用户个人信息的密码成为加密储存及管理,所以只许本人知道,重要的数据是把文件及转送数据加密或者使用文件锁定功能等的另外保安功能使用。
- 连接记录的保管及伪造防止
- 关于连接个人信息处理系统的记录,保管和管理至少6个月,因为连接记录不要伪造及被盗、丢失,所以使用保安功能。
- 对个人信息的连接限制
- 通过对处理个人信息的数据库系统的访问权限赋予、变更、注销,为了个人信息的连接控制,采取需要的措施,利用入侵预防系统控制从外部的擅自连接。
- 为了文件保安的锁定装置使用
- 包含个人信息的文件、辅助存储介质等保管在有锁定装置的安全的地方。
- 限制未得到认可的人出入
- 另外放在保管个人信息的物理性保管地方,对此指定和运营控制出入步骤。
- 定期监察实施
- 10. 编制个人信息保护负责人
- 公司对个人信息处理的业务总括责任,为了与个人信息处理有关的信息主体的木满处理及受害救济等,指定个人信息保护负责人如下。 信息主体利用公司的服务(或者 事业)时发生的对所有个人信息保护的咨询、不满处理、受害救济等的事项能向个人信息保护负责人及搭档人咨询。公司对信息主体的咨询,立即回复及处理。
区分 个人信息保护负责人 个人信息保护搭档人 搭档人 Park Jungho 所长 Park Jungho 所长 电话号码 82-70-4376-2215 82-70-4376-2215 E-Mail privacy@newen.ai privacy@newen.ai
- 11. 个人信息的处理方针变更
- 个人信息处理方针是从实施日开始应用,如果按法令及方针有补充、删除、更正变更内容的话,实行变更事项的7日之前通过公告事项通知。